【獎助學金】日四技-獎助學金發放作業期程

備註:

1.依據公共事務處獎助學金辦法規定,110學年度起,請領獎助學金之同學需繳交匯款專用帳戶資料,若無繳交匯款帳戶者,將不予於核發獎助學金,

有特殊情形無法繳交者,請洽公共事務處分機1902。

2.領取獎助學金之學生,休學、退學、轉學、跨部、跨學院轉系、畢業(含提前畢業)等因素,停發獎助學金。

3.未依獎助學金請領時程規定者,逾期則尚失領取獎助學金之權益。

4.菁英、科技繁星入學,錄取者及完成註冊者,已直接由註冊單扣除。